在我们大多数钓友的印象中,一说到钓鱼比赛,首先想到的便是以悬坠钓法为主的竞技钓。其他如抛竿、船钓、矶钓等比赛,则因为组织的场次少或规模相对较小而不太引起钓友的重视。应该说,与其他运动项目相比,就我国目前举办的钓鱼比赛来说,还没有类似足球黑哨等那些令人反感的现象出现。原因说起来很简单:我国虽然号称有几千万的钓鱼人群,但真正参加比赛的往往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仅以辽宁省为例,单单在沈阳市,每年夏秋两季几乎每周都要热热闹闹地组织一场比赛,可数来数去,参赛的其实只有那几十张熟悉的面孔。在一个与对手称兄道弟的比赛中作弊,实在有些让人“不好意思”。而且,我们目前的钓鱼比赛还纯粹是“玩票”的性质,还没有与经济或者职业有太直接的联系——大多数场次的比赛,除了能给优胜者本人一个美好的回忆和简单的鼓励外,其他相关的东西实在不值得让大多数的业余玩家使用一些“败坏名声”的手段。我们经常抱怨我国目前的钓鱼比赛规模和影响都很小,但这却正是我们的比赛至今仍能保持纯洁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我们也搞一个职业钓鱼联赛,我敢保证,到时候你肯定会看到平时难得一见的“热闹”景象。
“我国目前的钓鱼比赛体制还很不完善。”这是每个钓鱼人尤其是竞技钓手经常发出的感慨。历史短、规模小、地域性强、缺乏明确规章和强有力的执行体制等等都可以算做造成这一现象的客观原因。但不知您想到过没有,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就是钓鱼是一个主观色彩非常浓厚的活动,充满不确定性。这是钓鱼活动本身的局限性,目前来看,是无法从根本上克服的。
钓鱼比赛第一个程序就是全体参赛队员参加抽签——问题马上就出现了,参加过比赛的钓友都知道,往往某场比赛有一位平时默默无闻的钓手突然爆冷,赛后大家一总结:原来他所处的小组实力太弱,“矬子里面拔大个儿”,也就把他显出来了。这种说法虽然有些偏激,但有时却很客观——要不然为什么有许多参赛选手的尾数要远在他之上,最后却名落孙山?这里就存在着一个手气的问题:谁让你们几个高手抽在了一组?老实说,高手同居一组的情况虽然增添了比赛的悬念,但却绝对不是公平竞争的原则。解决的方法很简单:根据以往比赛的成绩设定种子选手,把成绩较好的参赛队员分开(如果能够从种子选手中再详细地分出档次更好,但操作起来会比较繁琐),保持各组选手实力均衡。
这种方法实施起来的难度有二:第一,究竟该如何给选手划分档次?我们目前钓赛的规格不一而足——有些比赛是群英荟萃,有的实在就是萝卜开会——这就需要裁判对选手平时的真实水平有一个详细客观的了解,应该说,这时的裁判应尽量保持客观。第二,这也许会扫许多人的面子——凭什么他是种子,我就是非种子?竞技钓手很难真心服谁,我们可以看看足球比赛:在2002年世界杯上,英格兰不是种子球队,但他们凭借自己的表现一样让各路豪门心惊肉跳;反过来说,就算把中国队定为种子队,难道就代表我们有这个实力?所以说,“种子”只是对你以往成绩的肯定,并不代表什么,与最终的荣誉更是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在这点上,裁判的“权威”就显得比较重要了。所以,在钓鱼比赛中实行钓手分级制度是有必要并且是可行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钓友们讨论最多的——如何让参赛选手有数量相差不多的鱼钓?换句话说,怎么减少抽签时手气对比赛的影响?客观地说,在一个钓池里,钓位的好坏差异是存在的,有时这种差异会直接决定比赛的最终结果。当一群水平相当的钓手在一起比赛时,这个差异就体现得更加显著。对此,许多钓友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改变钓池形状,变方形为圆形——理论上的创新,却没有丝毫的实际意义。请各位看一下(图1):就笔者目前掌握的情况,大多数竞技鱼池都是由私人承包的,且通常一个场地不会只有一个钓池,哪个塘主会放弃那么多花钱租来的土地而追求所谓的公平?再请参考一下(图2):圆形钓池提供给钓手发挥的空间有多少?如果钓池稍微小一点,众多选手一甩竿,钩饵就全聚在钓池中间了,又让人如何发挥?说到这里,笔者觉得我们探讨钓鱼比赛是好事,但应该想一想这个方法能不能具体操作,否则就是纸上谈兵。
第二,给钓位位置较差的选手补尾数(总重)——又是理论上可行。究竟一个钓池的什么地方算是好钓点?大边?可钓场中间有可能既是饲料投放点又是进水口,这里聚集的鱼也许比边上更多。况且在比赛中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某名选手因故无法参加比赛,那抽签时挨着他的选手就会“一个人坐两个人的位”,其优势有时倒是边上的钓友无法比的,这种情况又该如何给这位选手补尾数?又比如,有时天气突变,选手们钓获的鱼儿寥寥无几,在这种一条鱼就可以决定冠军归属的比赛中,究竟应该给差一点钓位上的钓友补多少尾?下一场的鱼情好起来了,又该给他们补多少尾?
第三,给钓位位置较差的选手补分——同样不可行,道理同上。
应该说,这个问题已经困扰我们许多年了,似乎每一种方法都不可能完全奏效。其实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非常简单。不知道钓友们看过“西丽湖杯”电视钓鱼大赛没有,它的赛事安排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启发:两人“单挑”,以最后钓获的尾数计算成绩。就目前来说,这种比赛方式是受客观环境影响最小的一种。
当然,我们目前还没有条件在每一个比赛中都使用这样的模式,于是有钓友提出,为什么不能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比赛区域的划分力度呢?
我国目前组织的钓鱼比赛多是一天四场,选手多被分为四组,一场下来以后就背着钓箱转地再战。按照建议者的逻辑,如果把运动员分为八组(甚至十六组),就能让同组的选手坐在环境相当相近的钓位进行比赛,相信结果一定要比现在客观许多。
这种方法实行起来最大的难度还在于——裁判,以主钓鲫鱼且计算尾数的比赛为例:给八个组计算成绩的工作量肯定要比四个组大,而且随着每组人数的减少,势必会使选手们的最后成绩相当接近,这就需要裁判不光要统计选手钓获的尾数,更要记录选手钓获的详细总重(甚至包括最大单位的重量),这都会给裁判工作增添许多麻烦。问题是,即使钓位的问题解决了,在一天的不同时间,同一钓位的鱼情也千变万化,公平还是不能实现,你总不能让所有钓手在相同时间、相同钓位轮番钓过吧?
一场让人满意的钓鱼比赛究竟需要多少因素?说来无他:一大堆愿意咬钩的鱼儿;一群热爱钓鱼的选手;一小批高素质的裁判和一个比较完善的制度。但即使是这样“四有”的钓赛也只能让人“满意”,而绝难做到完全公平。不过,我们可以在不断的实践中总结经验,对比赛规则和方式进行改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保持一个正确的态度,在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思想指导下,钓好,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