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笔者《海钓钓具的配备及其他》一文在《中国钓鱼》2000年第七期刊发后,近期陆续接到许多热衷于海钓钓友的电话或来信。其中大多钓友对海钓钓具的匹配中,钓竿的负荷重量依据什么为标准,即来信中所谈竿与坠的匹配重量,或是钓竿(远投)怎样配合适重量的铅坠等提出询问。在此,笔者感谢钓友的信任,同时对前文未能做详尽说明深表歉意。对此,现就以上钓友提出的问题加以追述,供诸钓友参考。
众所周知,钓竿历来主要由两大类划分,即淡水钓用竿和海水钓用竿。前者 通常以调性来判断,如“二八”调性、“三七”调性等,其目的在于通过选择调性,充分发挥钓竿的性能和适宜于垂钓的对象鱼以及在垂钓方法上的确定;而海钓用竿则以“号数”来确定(但不同于淡水钓竿的调性是指钓竿竿体的软硬程度)。那么,什么是海竿的“号数”呢?其实“号数”就是指一根海钓竿在承受最大负荷状态下的竿体形态,又叫锤负荷值(指砣、坠的负荷重量),也可称其为钓竿的临界耐力,即竿体承受耐力的最高界限,也就是竿体在受到最大力量状态下将断而又未断的耐力界限。但遗憾的是,目前国内生产的海钓用竿,大多只标明节数、长度,而在号数上却鲜有标明,而使广大钓友无所适从,难以确定。在此.笔者建议国内的生产厂家,在钓竿号数这一方面应按国际通用标准对钓竿负荷值加以测试,并得出准确数据,在钓竿竿体的明显处加以标明。目前,国外的海钓用竿,特别是日本出产的海钓用竿。在竿体上部标明有号数,并且分门别类。如船钓用竿(分船钓与船用拖钓)、抛竿(远投)、矶钓用竿(分阿波钓、阿力达钓、重矶钓)都加以区分标明。其目的就是告诉钓友、要根据竿体上所标明的号数来选择适应于本钓竿的锤(砣、坠)重量。
那么.海钓钓竿竿体上的号数与其负荷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应该怎样计算?请钓友记住,竿体所标的号数,其1号等于3.75克。其公 式为: 竿体安全负荷值=号数×3.75(克)。 如一支30号的远投钓竿,它的竿体安全负荷值为30X3.75=112.5(克), 112.5(克)就是此竿需匹配铅附坠的重量。又如一支标示为80号的船钓用竿,其竿体的安全负荷值为80×3.75(克)=300(克),其等号后的克数就是此竿需匹配铅坠的重量。
那么,是否以上得出的坠负荷重就是钓竿的承受耐力的最高极限(临界耐力)呢?非也。通常生产厂家在测试竿体最大负荷(极限)时,往往只取其总负荷的二分之一,即最大负荷的一半(50%)作为标准依据来标明,那么,厂家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一根钓竿在施钓过程中,除了坠、砣的重量(负荷值),又要加上钓组,还有海流的冲力,如果一旦中鱼,那么突然增加的重量,岂不将竿即刻压折?所以,海钓钓竿上所标明的负荷值(号数)只是一个安全保证值。但这主要是指船钓用竿而言,钓友在使用抛竿(远投竿)时,则应该严格以竿体上所标示的号数限制来匹配使用,不可任意加大坠、砣负荷重量。因为投竿在施钓过程中,因钓友的臂力大小来同,而使竿体的承受惯力也不同,随意加重,往往会使竿体受损而折断。
最后,谈一下矶钓用竿的坠(锤)负荷。矶钓用竿在号数上有很多讲究。以日本矶钓竿为例,它在号数上较之韩国等国家要复杂些,区分得也很细。因矶钓的钓法多种多样,如重矶钓、浮游矶钓等。浮游矶钓里又分为阿波钓、阿力达钓等种种。一般矶钓竿竿体标明的号数从零号开始,分为零号、1号、1.5号、2号、2.5号、3号至5号不等。因钓法不同,其号数的标值也不同。但笔者认为,无论何种钓法,钓友还是应该以竿体所标示的号数来匹配(既1号等于3.75克的标准),以免造成钓竿的损坏。
综上所述,要正确地匹配钓具,必须要严格遵循上述的原则。但在此提醒钓友注意的是,钓友在选购和匹配海钓钓具时,应尽可能使用正规厂家(知名厂家)出品的钓具。以免因钓具问题而破坏了钓友的施钓兴致与愉悦。